6月11日消息,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饶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浙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昌浦发村镇银行”)因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,被绍兴监管分局处以60万元罚款。 经查,新昌浦发村镇银行在贷款管理中存在以下违规事实:一是贷款“三查”(贷前调查、贷时审查、贷后检查)不到位,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股市,增加了资金风险;二是贷款管理不审慎,未能有效识别和防控风险。 在涉事人员中,刘某作为时任浙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经理,因对贷款管理不当负有直接责任,被绍兴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处分。